●「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
一、「人文通識」、「社會通識」及「自然通識」每學期可修習二門課程;已修滿通識課程10學分者,第一階段不可再選課。
二、通識課程以下情形可於第一階段持選課更正單至教務組選課,
通識領域錯誤,2通識課程補修跨域專長停開課程,3自通識重補修電腦領域課程,4指定之人文通識重補修歷史課程者。
♦如延畢生(105學年度(含)前)修習通識領域錯誤、欲以 自然通識重補修電腦領域課程 及以 指定之人文通識重補修歷史課程者,可於第一階段更正單至教務處選課。
歷史課程重補修替代科目 |
CEA2人文通識:中國現代化的歷程 |
CEA3人文通識:中國歷史與社會 |
CEA4人文通識:中國歷史文物 |
二、本校自106學年度起,共同科目分為體育、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1);通識課程依「語文」、「人文通識」、「社會通識」、「自然通識」及「跨域專長」等五大領域分類。
三、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基本修習原則:
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 |
修 習 原 則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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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同 科 目 |
體育 |
必修,1至2年級,共 4學期 |
2年級採興趣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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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1) |
必修,1年級,1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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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 |
語文 |
國文 |
必修,1年級,1學年共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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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 |
必修,1年級,1學年共4學分 |
1. 以英文為主,惟大一新生入學考試英文成績達本校平均分數以上得修習其他外文。 2. 外文及外語實習以同一種語言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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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實習 |
必修,1年級,1學年共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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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識 |
本系需選擇人文通識 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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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通識 |
本系需選擇社會通識 2學分 |
本系不承認「CE48:經濟學」 本系不承認「CE97:環境經濟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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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通識 |
本系需選擇自然通識 4學分 |
本系不承認「CE43:微積分」
本系不承認「CE42: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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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專長 |
必修,同一專長,共12學分 |
106學年度(含)始學生必修 大一下學期(4月)選定專長,大二開始修習課程 |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中國文化大學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學校首頁=>行政單單=>共同科目與通識中心=>「課程資訊 」=>「通識課程修習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