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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專長

跨域專長相關規定

一、第一階段:112學年度升級二年級同學已選定跨域專長身分者,課程直接匯入課檔,同學無須上網選課。已匯入課檔同學不得自行加退選課程。

二、第二階段:

(一)已匯入課檔同學不得自行加退選課程。

(二)轉學生於報到註冊完成後,直接於學生專區選擇專長身分,選定後即不能更改,待選課時間內,自行加選該專長課程

(三)大學部105學年度()前入學學生修習「跨域專長」課程,「跨域人文」承認為人文通識、「跨域社會」承認為社會通識及「跨域自然」承認為自然通識,承認通識學分以該學系學生應修習該領域學分數者為上限,惟專業課程與跨域專長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者,不計入通識學分。

(四)全商系2年級()以上學生,可加選跨域專長課程。

三、注意事項:

(一)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只需重補修該課程,不必整組課程重修,跨域專長為學期課程,每學年可能上下學期調整,選課時務必留意

(二)跨域專長為校定必修科目,以同一專長為限,共計6門課12學分。更換專長前已修習跨域專長學分不得承認通識學分;是否承認為外系選修學分,由各系自訂。

(三)更換跨域專長身分,請依各學期公告時間辦理,選課期間不受理更換跨域專長身分申請。

(四)原跨域專長或課程停開且尚未完成修習學生,可加選該系組所指定開設之跨域專長的課程。(如附件2)

(五)原跨域專長因未達開課人數停開,尚未完成修習學生,可加選不限領域之通識課程或該跨域專長系組之專業課程(如附件2)

(六)大學部跨域專長非研究所基礎學科,為保障大學部學生權益,不開放研究所學生選課。

(七)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中國文化大學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或親洽大恩館10樓通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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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專長停開課程重補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