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專長
●跨域專長相關規定:
一、第一階段:114學年度升級二年級同學已選定跨域專長身分者,課程直接匯入課檔,同學無須上網選課。
二、第二階段:
(一)轉學生於報到註冊完成後,直接於學生專區選擇專長身分,選定後即不能更改,待選課時間內,自行加選該專長課程。
(二)全商系2年級(含)以上學生,可加選跨域專長課程。
三、注意事項:
(一)已匯入之課程於各選課階段不得自行加退選課程。
(二)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只需重補修該課程,不必整組課程重修,跨域專長為學期課程,每學年可能上下學期調整,選課時務必留意。
(三)跨域專長為校定必修科目,以同一專長為限,共計6門課12學分。更換專長前已修習跨域專長學分不得承認通識學分;是否承認為外系選修學分,由各系自訂。
(四)更換跨域專長身分,請依各學期公告時間辦理,選課期間不受理更換跨域專長身分申請。
(五)原跨域專長或課程停開且尚未完成修習學生,得以下列方式補修補足跨域專長12學分:
A. 跨域專長主開學系所新開之跨域專長課程。
B. 跨域專長主開學系之必選修課程。
C. 不限領域之通識課程。
(六)大學部跨域專長非研究所基礎學科,為保障大學部學生權益,不開放研究所學生選課。
(七)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中國文化大學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或親洽大恩館10樓通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