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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系學士班 大一必修課程 重補修科目表

 

入學年度新生必修科目表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替代科目

學分數

備註(說明)

106~114學年度

入學新生

個體經濟學原理

3

個體經濟學(一)

2

不足學分以本系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106~114學年度

入學新生

總體經濟學原理

3

總體經濟學(一)

2

不足學分以本系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106~112學年度

入學新生

微積分

4

微積分

2

重補修學生至少需修習通過1學期,不足學分以本系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商用數學

2

財務數學

2

113~114學年度

入學新生

經濟數學

4

微積分

2

重補修學生至少需修習通過1學期,不足學分以本系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商用數學

2

財務數學

2

106~114學年度

入學新生

會計學

6

會計學

3

重補修學生至少需修習通過1學期,不足學分以本系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會計學原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