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經濟學系黃庚辛黃周想紀念獎學金設置辦法
108.01.17 107學年度第4次經濟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申請時間預定於每學年第2學期)
| 第一條 | 黃庚辛先生黃周想女士,畢生重視青年人的教育並肯定教育對社會的貢獻,為鼓勵學子勤奮向學,捐贈本系新台幣貳佰壹拾萬元整獎學金基金,依本校「捐款辦學設立基金、孳息及使用辦法」,訂定本辦法。 | 
| 第二條 | 每年孳息10萬5仟元作為獎學金,並將獎學金分成兩部份分別獎勵經濟學系碩士班和經濟學系大學部之學生。 | 
| 第三條 | 申請要件、審查與義務 | 
| (一)申請對象:經濟學系在校學生。 | |
| (二)名額:學士班肆名、碩士班壹名。 | |
| (三)金額:學士班每名貳萬元整、碩士班每名貳萬伍仟元整。 | |
| (四)申請條件:學業成績優良學生均可申請。 | |
| (五)檢附資料: | |
| (1)申請表 | |
| (2)學生證影本乙份 | |
| (3)歷年成績單(含名次)正本乙份 | |
| (六)審查單位:本系學生學習委員會審查。 | |
| (七)義務:出席學習經驗分享活動。 | |
| (八)申請時間:獎學金每年頒發給乙次,申請時間確實日期另行公佈。 | |
| 第四條 |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後,送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