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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畢業門檻
1.畢業學分數規定: 106學年度至109學年度之大學部學生,必修科目共84學分,畢業學分為128學分。 2.「全球競爭力檢定認證」(原「英文能力檢定認證」) 門檻相關規定: 「語文溝通」或「國際交流」檢定標準之一者,始得畢業: 一、語文溝通:以下語文類別檢定擇一通過: (一)英文:多益測驗(TOEIC)450分(含)以上,或 依校訂之「托福測驗成績與其他英文能力檢定測驗成績對照表」之檢定測驗擇一。 (二)日文: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達N3(含)以上。 (三)韓文:韓國語文能力測驗(TOPIK)達四級(含)以上。 (俄文、德文、法文相關規定請參見教務處教務組「中國文化大學學士班學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 ● 學士班學生得依前項規定參加校外英文語文能力檢定達標準, 或 符合下列配套措施規範其中之一,始通過英文檢定: 一、參加「外文:英文」課程之英語基本能力測驗前、後測且後測成績 達前條之標準者。 二、自行進修並參加本校舉行程度相當於前條標準之「校內英檢會 考」,成績通過者。學生報名「校內英檢會考」須付費。 三、修習本校開設之「密集英語(一)」、「密集英語(二)」或 全英 語授課課程成績及格達四學分者。修習密集英語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且修習前述課程須付費。
二、國際交流:參與本校辦理之國際交流活動累積點數達六點。 (一)至境外大學交換(含雙聯)修習課程,並列入本校成績紀錄:成績及格者一學分獲得一點。 (二)參加移地學習課程取得學分證明:成績及格者一學分獲得一點。 (三)透過本校推薦參與海外實習,獲得點數由薦送單位認定。 (四)參加本校辦理之海外志工團,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認定後可獲得四點。 (五)參加本校主辦之海外交流活動,經主辦單位驗證認定,活動期間為四至七天獲得一點,八天以上獲得兩點,單次活動至多可獲得兩點。 3.本系選修課程規定: ◎106學年度至107學年度之大學部學生 需於學士班學習地圖選修課程中,選修下列2種選項其中之1群組課程: (一)三大學門任選二學門各10學分(含)以上。 (二)一學門10學分(含)以上課程和至少修習完成一跨領域學分學程。
◎108學年度之大學部學生 需於學士班學習地圖選修課程中,選修下列2種選項其中之1群組課程: (一)三大學門領域任選二學門各8學分(含)以上且二大選修課程領域任選4學分(含)以上課程。 (二)三大學門領域任選一學門8學分(含)以上和完成本系一組跨領域學分學程且二大選修課程領域任選4學分(含)以上課程。 ◎109學年度之大學部學生 請於學士班學習地圖選修課程五大領域平均選課。
4.「社會倫理」、「中華文化專題」相關規定: 「社會倫理」、「中華文化專題」為班會及演講課程,大一、大二、大三必修課0學分,需修習及格,才可畢業,若有不及格者,請重修不及格之學期,請於選課時間至系辦填寫「倫理課程重補修申請表」方能重修。 (上學期被當補修上學期;下學期被當補修下學期) 5.服務學習課程: (一)服務學習(一):為「校園公共服務學習」,大一必須參與1學期校園打掃。 (二)服務學習(二):得選擇完成「校園公共服務學習」(行政單位服務)、「專業課程服務學習」、「學生社團與社區服務學習」任一項服務學習。 6.全人學習護照: 大學部學生需修習全人護照,學習簽證活動分為:德育簽證、智育簽證、體育簽證、群育簽證、美育簽證等5項,每項學習簽證活動認證標準至少須達18點,方取得該項學習簽證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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